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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制定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和婴幼儿产品标准

来源:菲律宾食品药品管理局 2025年07月23日

7月14日,菲律宾食品药品管理局正式发布第2025-004号公告,明确制定适用于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及婴幼儿产品的最新标准。该新规自官方公报发布十五日后正式生效,旨在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食品生产与流通,保障婴幼儿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

公告明确了“较大婴儿”等关键定义,并就较大婴幼儿后续配方奶粉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等核心营养成分提出具体添加指导原则。同时,文件对牛磺酸、DHA、胆碱、肌醇等营养强化物质的添加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新规明确禁止产品使用电离辐射处理及添加调味品,以保障婴幼儿食品的纯净性与安全性。

在食品安全方面,新标准要求污染物限量必须符合《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XS193-1995),卫生条件则需遵循《食品卫生通则》(CXC1-1969)以及《婴儿配方粉卫生操作规范》等国际通用规范,为产品的生产与加工设立更高的门槛。

此外,针对产品标签的规范也更加严格。公告明确禁止在婴幼儿产品标签上使用健康声明,所有蛋白质来源必须清晰标注,避免误导消费者。此举有助于提升产品信息透明度,引导消费者科学选购。

为保障企业平稳过渡,公告设定了相关过渡期安排。凡已获得产品注册证书且在命令生效后五年内证书到期的企业,需在注册到期后根据新规重新提交注册申请。同时,现有产品标签可继续销售六个月,确保市场供应平稳过渡。

该标准的发布对菲律宾本土婴幼儿营养食品行业提出更高要求,也将对外资品牌进入菲律宾市场构成新的规范指引。在全球对婴幼儿食品质量日益重视的背景下,该举措或将释放出东南亚地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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