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入室抢婴案二审维持原判主犯曾小孩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央视新闻消息,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泰安入室抢婴案”作出二审裁定。经依法审理,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对被告人曾小孩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极目新闻消息,该案源于2006年12月4日凌晨的一起入室抢婴案件。根据此前披露的案情,曾小孩、吕光东、王绪勇三人从袁永贵处获悉被害人姜家仅有老人留守,遂携带断线钳、撬棍等工具翻墙入院、破锁入室,将年仅八个月的婴儿姜甲儒抢走并转卖。案发后,孩子母亲乔守芬踏上漫长寻子之路。历经十七年不懈寻找,在警方持续侦查和多方协作下,姜甲儒于2024年与家人团聚,涉案人员也相继被抓获归案。
曾经幸福和美的一家人
2025年9月19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曾小孩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吕光东、王绪勇被判处无期徒刑,袁永贵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一审宣判后,曾小孩、袁永贵提起上诉。2025年12月5日,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历时约五小时,未当庭宣判。
姜家人向法院、检察院送上锦旗
据家属介绍,本次二审宣判通过线上视频形式进行。庭审结束后,姜甲儒的哥哥表示,听到判决结果后,相关被告人情绪激动,现场一度发生争执。姜甲儒本人则表示,家人将前往祖辈墓前祭奠,“让老人安心”。
案件受害人家属同时呼吁,应进一步加大对买方行为的追责力度,“没有买就没有卖,希望买卖同罪”。对此,代理律师李圣表示,二审结果符合预期。对于曾小孩试图通过检举揭发他人争取减刑的情况,检察机关已查证不属实;袁永贵关于信息来源的辩解亦未被法院采信。
业内人士指出,该案二审维持原判,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拐卖儿童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也彰显了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严厉打击与震慑效应。随着案件尘埃落定,相关法律责任追究及配套治理问题仍有待持续推进,以进一步织密儿童安全保护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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